福建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福建省機械工業聯合會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文件
閩機聯職改[2021] 8號
關于報送福建省2020年度工程技術人員
汽車、船舶機械專業高級工程師評審材料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單位、試點龍頭企業:
為做好福建省2020年度工程技術人員汽車、船舶機械專業高級工程師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對象
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直接從事汽車、船舶設計、制造及工藝裝備設計、制造的工程技術人員,符合閩經貿培訓[2003]299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均可申報評審。
在閩臺灣地區居民可根據《關于開展在閩臺灣地區居民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08〕70號)規定的條件,自主申報評審。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省直單位職改辦或納入試點范圍的龍頭企業委托評審函1份(縣屬單位的參評人員須注明,并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申請備案表1份。
(二)《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一式30份(用A3紙打印)。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雙面打印)。
(四)應提交的證書、獎狀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1.身份證(注明聯系電話)。
2.相關專業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認證材料(在職學習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應提供前置學歷證書并在相關表格中注明。2002年后在國內取得并在教育部學信網能正常查詢到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的,可只提供證書號。在國外取得的學歷、學位應提供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認證證明)。
3.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4.聘書或能體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用合同。
5.任職以來近5個年度考核登記表各1份(國有企事業單位一律使用放入檔案的考核表復印件)。
6.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以來的業務自傳。
7.體現在評審表或簡明表中能夠代表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水平、業績、貢獻方面的證書、獎狀、圖紙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其中,應包含至少兩項在任職期間擔任過本專業的項目或技術負責人(應體現本人姓名)的業績證明材料。
以上有關材料請用A4紙復印,按順序裝訂成冊,需經本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查驗原件后,統一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五)論文要求
1.任現職期間個人獨立撰寫的、能反映本人專業水平的專業代表作(復印或打印件,不署名不蓋章一式2份),并提供刊物原件)。
2.“代表作”必須是任工程師職務后獨立撰寫,并在正式出版發行的省級以上本行業刊物或大學本科院校主辦的學術刊物上發表(需有CN或ISSN刊號,且能在國家新聞出版署http://www.nppa.gov.cn/“辦事服務—從業機構和產品查詢—期刊/期刊社”欄中查詢到。刊用證明或發表在增刊、套刊、電子刊、一號多刊等刊物上的論文一律不予認可),其內容與申報專業一致。縣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提交一篇獨立撰寫且具有相當水平、未發表的論文或專業技術總結。申報人如有多篇論文提交評審,須確定其中一篇為“代表作”。
3.須提供在中國知網(http://www.cnki.net)上查詢到的論文認證復印件,查詢結果須包括論文名稱、作者、來源出處、發表時間等,將查詢結果打印后附在論文期刊中。
三、材料審核、公示
根據《福建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人社發〔2021〕1號)有關規定,所在工作單位應對申報人提交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論文論著、獎項、科研成果等申報材料逐項進行審核,查驗是否齊全、真實、準確。用人單位審查后將申請人基本情況、申報評審、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監督,對有反映和爭議的材料,要認真核查。在正式上報前,應將不符合要求和有爭議尚未核實的材料剔除,并對申請入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專業技術(學術)水平以及工作表現,撰寫準確、客觀公正的評價意見填入《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中。對提交的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統一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單位公章。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評委會組建單位撤銷職稱,2年內不得申報,并計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3年。
四、考核答辯
根據《關于印發〈福建省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閩人發〔2011〕78號)規定,凡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均需參加答辯考核(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答辯對象應準時到場,無故不參加答辯者,視為自動放棄申報,其申報材料不提交評委會評審。答辯考核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請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
五、其他事項
1.根據省政府有關高等院校、中小學、中職校(含技校)、省屬公立醫院“評聘合一”的規定,凡我省上述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提供相關空崗證明。
2.往年評審未通過人員再次申報時,所提交的申報材料中應補充新的業績和論文材料,未補充新材料的不予受理。
3.破格申報者應符合閩經貿培訓[2003]299號文件規定的申報條件,并在簡明表備注欄注明符合哪一條款。學歷破格者,若以4篇論文為條件,應提供刊物原件,確定2篇為代表作(分別復印一式2份,不體現作者姓名、單位)。資歷破格者,提交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
4.凡符合閩政辦〔2016〕1號文件中有關論文補充規定的人員,應列明符合的條款和具體項目、獎項與論文的替代關系。符合閩人社發〔2019〕1號和閩人社發〔2019〕2號文件規定的高技能人才申報時,應注明情況、專業及證書號,資格證書應能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www.osta.org.cn)查詢。
5.申報人員任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6.報送材料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0日,逾期恕不接受。
7.附件請在海峽機械網(http://www.vat58.com/)“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8.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fjjxhyxh@163.com郵箱,材料包命名申報專業-申報級別-申報單位-申報人姓名(如:汽車/船舶-高級-XXX公司-XXX)。材料包中含電子版評審表、簡明表、備案表、論文及申報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9.紙質材料報送地點:福州市鼓樓區鼓西路建榮公寓A2座1梯2層福建省機械工業聯合會職改辦,聯系人:余金娟,聯系電話:0591-87606537。
附件: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doc
2.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表.doc
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請備案表.doc
福建省機械工業聯合會
福建省職稱改職改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抄送:福建省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福建省機械工業聯合會職改辦 2021年5月25日印發